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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又出台新能源汽车新政了”最近一则消息在汽车消费者中广泛传开。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延续和优化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的公告》,按照购车日期政策设定了“先免后减”两个时段:一是免税时段,对消费者在2024年至2025年期间购置的新能源汽车执行免征优惠;二是减税时段,对消费者在2026年至2027年期间购置的新能源汽车,执行减半征收优惠。同时针对新能源乘用车,新的优惠政策还设定了减免税限额。即在免税时段内购置的新能源乘用车,其免税额不超过3万元;在减税时段内购置的新能源乘用车,其减税额不超过1.5万元。此外,相对于乘用车,其他类型的新能源汽车,如新能源客车、新能源货车、新能源专用车,不受减免税额上限控制,可以根据不同的购置日期时段,享受全额免税和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优惠。
据市税务局货物和劳务税处副处长吴琼介绍,纳税人在明年按照新的政策规定,办理车辆购置税减免税手续时,还要注意一些具体细节,一是新政对“换电模式”新能源汽车计税价格的方法进行了明确,二是把消费者买车的购置日期作为能否享受优惠、享受免税还是减半优惠的依据。三是只有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发布后,购置列入《目录》的新能源汽车才可按规定享受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同时还要注意的是,这次发布的新优惠政策只针对在2024-2027年期间购置的新能源汽车,所以《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也只适用于在此期间购置的车辆。对于在2024年以前购置的新能源汽车,不论是在2023年还是2024年以后申报车辆购置税,仍按现行规定执行。
新政出台后,西青区、静海区税务局第一时间深入辖区内的销售企业,面对面开展政策辅导,通过分析和计算,帮助企业准确全面地理解新的优惠政策内容。“截至今年5月份,我公司及今年已累计销售新能源车近600辆,而且销售量还在逐月攀升。你看店里看车、选车、购车的热潮是不是和外面的似火骄阳有一拼。”天津比亚迪乾元新景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财务主管张阳激动地说,“未来四年随着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的出台,我们更是心情振奋,干劲十足!”
据介绍,自2014年9月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执行以来,天津市新能源汽车消费持续快速增长,消量也从最初月均4、5百辆,发展到现在月均近万辆,数量占比由不足1%增长到现在的超过30%。近期新出台的车购税优惠政策,更进一步体现了国家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信心和决心,有利于稳定车企和消费者的预期,推动新能源汽车市场继续稳定增长。
静海区税务局深入天津广通汽车有限公司开展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宣讲。该企业财务负责人李秀英介绍,新政策的出台提振了生产经营的信心,预计下半年公司新能源汽车销量近2000台,销量将取得进一步提升。
市税务局党委委员、总会计师朱振宏表示,发展新能源汽车是我国从汽车大国迈向汽车强国的必由之路,也是扩大内需、促进经济持续增长的重要引擎。下一步,天津市税务局将在提升税费服务质效,落实车辆购置税优惠政策上下功夫,充分发挥好税收政策的激励和引导作用,确保政策红利惠及更多纳税人,推动天津市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孙晓斌、吴琼)
来源:天津市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