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观新闻记者 祖明远 绵阳观察 付江
4月20日,绵阳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一批人事任免。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免去
姚德行的绵阳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职务。
决定免去
贾智艳的绵阳市财政局局长职务;
敬东阳的绵阳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职务;
陈兴刚的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
王理效的绵阳市林业局局长职务;
贾友忠的绵阳市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
决定任命
吴明禹为绵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董正红为绵阳市财政局局长;
邓章军为绵阳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
韩忠明为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邓飞为绵阳市林业局局长;
陈鼎为绵阳市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局长。
任命
苏燕为绵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张光明为绵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兰岚为绵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赖大勇为绵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王欣为绵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何强为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